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换股是更深的陷阱
现在还有不少投资者来信询问:陕西中科航天等公司,又在催着购买了原始股的人换股,说公司马上就要上市了。在换还是不换的问题上,很多人很矛盾。换了股还能维权吗?希望律师团给与答复。
律师团回答如下:
1、 原始股的买卖本身属于违法行为,是打击非法证券活动的重点。无论这些公司如何包装,都不能掩盖和抹杀其违法的本质。“换股”和“上市”,都是非法证券活的延续,是非法行为。
2、 投资人要有基本的法律意识和觉悟。在国家出面积极解决原始股造成的问题时,一些人出于对高额回报的贪念,自欺欺人,致国家法律政策的明确规定于不顾,甚至是对抗国家的规定。广大投资人不要从一个受害人,变成为非法证券活动的积极参与者。
3、 在国家三令五申原始股违法、在投资人明知原始股违法的情况下,如果还要继续换股的,配合公司的违法行为,将从受害人转变成为非法证券活动的积极参与者。就像从传销的受害者后来变成传销的积极参与者一样。这些人的损失将由其自行承担。如果在此行为中产生收益的,将作为违法所得予以没收。这样的人不仅不能参加维权,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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